吉林交警腐败系列案件8名被告陆续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20:48 新华网 | ||||||||
新华网长春3月9日电(记者王强) 震惊全国的“吉林交警腐败案”系列案件近日在该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各地法院陆续开始宣判,截至目前已有8名被告分别因犯行贿罪、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几个罪名被法院一审判刑。 已被宣判的被告中有5名曾为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干警,他们分别是吉林市交警支队驾管处原处长古占欣、原副处长王惠、考验科原科长熊海涛、证照科原副科长张志岩和驾
在这一系列腐败案件中,包括吉林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赵恩才和吉林市交警支队原副支队长汤天河在内的7名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干警,在2003年8月案发前的几年时间里与吉林市有关驾校的负责人相互勾结,利用不经考试为他人办理驾驶证的手段大肆非法获利。有关部门在对相关的11745份驾驶证件档案进行调查核实后,证实其中有6711人未经考试即取得了驾驶证。目前吉林市有关部门已经对这部分人中的多数进行了重新审核和考试,剩余的一部分也将于今年晚些时候按照法定程序重新进行考试。 在已被判刑的被告中,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管处原处长古占欣和原副处长王慧罪行较重。前者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11.3万元,主要用于个人购买别墅、投资经营沙场及个人消费等,被法院以行贿罪和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6年、没收个人财产40万元,所得赃款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后者多次非法收受财物12.4万余元,家庭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被法院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扣押在案的现金96万元及桑塔纳轿车1台上缴国库,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此外,系列腐败案件中的“重头人物”赵恩才、汤天河以及另外一名驾校校长也将于近日陆续被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