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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会议听取常委会和两高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04:13 东南早报

  据新华社电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9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黄菊、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出席会议。

  吴邦国委员长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从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和对外交往、自身建设等5个方面重点回顾了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主要工作。他说,在新的一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着重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报告了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并从4个方面报告了2005年人民法院工作重点。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作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称要努力做好2005年的检察工作。

  [人大常委会报告解读]

  今年立法重点关注全局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后一年,要把立法的重点放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上。

  吴邦国说,今年计划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主要有:一是制定紧急状态法、物权法、企业破产法、公务员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证法、违法行为矫治法、行政强制法、反垄断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二是修改公司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法、个人所得税法、审计法、义务教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

  吴邦国说,中国改革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经济体制和社会结构处于转轨变化之中,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立法任务繁重而艰巨。

  [最高法院报告解读]

  建立执行威慑机制

  “改革执行工作体制,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提出2005年求解“执行难”顽症的新思路。

  谈到正在积极筹建中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办主任俞灵雨说,这个机制的基本概念就是要把我们一年将近250万件的执行案件纳入到全国统一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换句话讲,250万个债务人,你不履行法院的判决,我们的系统里都有完整的记录。

  “我们这个系统首先将会和银行联合,银行在发放任何一笔贷款之前,去查询这个系统里有没有他的这样一种记录。如果有,就降低他的信用等级,不给这样的人发放贷款。”俞灵雨说。

  这个系统还将跟出入境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工商注册登记部门充分联起手,一旦不履行法院的判决,赖账者买房、买地、买车,就办理不了登记或者过户的手续。

  2996人被宣告无罪

  “各级人民法院严把办案质量关,有罪则判,无罪放人,对不构成犯罪的2996名自诉、公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肖扬9日作工作报告时介绍说。

  全国人大代表南英表示,2996人被宣告无罪,体现了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中,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的现代司法理念。

  肖扬所说的“有罪则判,无罪放人”,正是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对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法定罪处刑;对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法宣告无罪。

  司法改革涉入“深水区”

  完善死刑复核程序。肖扬在报告中明确,围绕“深化刑事审判方式改革”任务,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刑事审判二审、死刑复核程序,健全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充实审判力量。

  改革审委会,杜绝“审而不判、判而不审”。肖扬说,将“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进一步促进审理与判决的有机统一,提高工作效率”。

  人民陪审员“五一”上岗,与法官平权。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将于今年“五一”正式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表示,3月至4月,人民法院将集中培训人民陪审员预选人员,通过县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后,确保5月1日统一上岗。

  人民陪审员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把再审启动权交给当事人。2005年,人民法院将改革完善民事、行政案件审判监督制度,尊重和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程序提起再审的权利,及时受理当事人申诉和申请再审的案件,努力解决群众“打官司难”问题。

  人民法庭可直接受理案件。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人民法庭不能直接受理案件,老百姓打官司,不管路途远近,一律都要先跑到基层法院立案,然后根据案由、标的额等条件分到人民法庭。

  “少年法院”呼之欲出。肖扬提出,要“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生理特点和法律保护的特殊要求,改革完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法院不再设立司法鉴定机构。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坚决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促进司法鉴定管理制度的完善。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这个《决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执行“黑名单”让“赖账者”寸步难行。2005年,人民法院在破解“执行难”问题上,将有新的举措。肖扬提出,要“改革执行工作体制,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

  法官律师必须“背靠背”

  “要求法官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和回避制度,严格依法办案,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不得私自单方面会见当事人及其律师。同时,要求法官尊重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和代理权,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肖扬着重谈到过去一年里,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共同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所做出的努力。

  2004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

  这是个措辞严厉的规定,全文一共用了25个“不得”、13个“应当”来详细规范律师和法官的行为:“法官不得私自单方面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律师。律师不得违反规定单方面会见法官”;“法官应当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如果与本案当事人委托的律师有亲朋、同学、师生、曾经同事等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应当自行申请回避”;“禁止法官和律师进行权钱交易”……

  [最高检察院报告解读]

  “六个严禁”约束“一把手”

  “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工作报告中针对检察机关“一把手”提出了“六个严禁”的规定。

  “严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禁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办案;严禁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反规定任免干部;严禁插手工程投标招标、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活动的吃请和礼物;严禁利用职权为亲属子女或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检察长必须严格遵守,违者一律追究,决不姑息。”贾春旺为各级检察长敲响警钟。

  11名省部级官员被查

  2000年查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受贿案;2001年查办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常务副市长马向东等接受以刘涌为首的黑社会组织贿赂为其提供庇护案;2002年查办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受贿案;2003年查办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受贿案;2004年查办湖北省原省委副书记、省长张国光……这些大要案的告破,显示出检察机关反腐败的力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数据表明:2004年全国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力度,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案件1275件;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960人,其中厅局级198人、省部级11人。

  追逃614人

  “建立境内外追逃、追赃协作机制,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614人,一批携款外逃的重大犯罪嫌疑人被缉捕归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宣读报告时义正词严。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上海市核电办原主任杨忠万、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总公司西欧办事处原经理朱小功……,这一境外缉捕归案者名单已经深深印在老百姓的心里。

  “一大批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被缉捕归案,极大地打击了腐败分子妄图逃避法律制裁的幻想,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法制尊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说。

  今年深挖国企改制“蛀虫”

  “严肃查办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职务犯罪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的这句话,吹响了检察机关深挖国企改制“蛀虫”的进军号角。

  在目前国企改革阶段,“穷庙穷和尚富方丈”的现象比比皆是。全国人大代表樊春霞说,“企业改制中的不规范行为,使少数人富了。”

  毋庸讳言,国企改制中国资流失突出表现为管理层收购和国有产权交易不规范,大量侵吞国有资产的职务犯罪潜藏其中。

  打击制假售假见成效

  “依法严惩制售劣质奶粉、假酒、假药、假化肥、假农药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505人,提起公诉2124人,分别比上年增加56.9%和56.2%。”两个提高56%,让倾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报告的人大代表们为之欣喜。

  海南省“假奶粉”和“毒椰果”案4名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宁夏灵武假化肥案,经宁夏灵武市检察院移送起诉……贾春旺检察长庄严地报告了2004年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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