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严查加班不付加班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05:3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成都日报报业集团特别报道组 章夫 钟蓓 庞惊涛 陈文勇)截至昨日中午12时,四川代表团共有42名代表提交议案7件、建议164件。这些建议中,“三农问题”,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是代表最为关注的三大热点。
在已收到的建议中,劳动保护、社会救助、就业再就业、工资福利方面的建议有19件。石碧等代表提出,《劳动法》对企业职工的工作时间,超时、节假日工作的工资报酬均有明确规定。但是,目前企业长期安排职工超时工作,以及超时、节假日工作不按《劳动法》规定支付报酬的现象,在国有、民营和私有企业均存在。虽然对这类问题的处罚有明确规定,但有法不依的现象仍然较为普遍。 为了依法保护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代表们建议:由劳动部和国资委等部门联合发文,强调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央直属企业,必须遵守《劳动法》,必须尊重地方劳动行政部门的执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的监督应该分工明确,不留盲区,杜绝推诿的可能;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的程序,提高执法水平。例如,检查(评估)一个企业是否遵守《劳动法》时,应该包括与工会或职代会座谈、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职工作调查等程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