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痛失古树处,立碑铭耻(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06:41 山西新闻网
痛失古树处,立碑铭耻(图)
  珍稀古树频遭毒手!24名太原市人大代表痛心疾首,在植树节来临之际,他们联名建议。

  新闻前缀

  2003年8月,宁化府和大濮府旧城改造工地上,一棵千年古槐和一棵百年泡桐被人砍伐。同年11月,五一路上,3株30多年树龄的银杏树遭人为损坏;2004年6月,宁化府旧城改造工地,一株300年的国槐被砍去树冠……

  近二十多年来,太原市有20多株古树惨遭毒手,令人触目惊心。何以扼住砍伐古树者的手?在刚刚结束的太原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赵光晋等24名人大代表联名建议,在痛失古树之处立碑铭耻,警示后人。

  古树缘何频频“遇难”?太原市古树保护现状如何?“痛失古树处立碑铭耻”的建议是否可行?在一年一度的植树节来临之际,让我们打开古树被毁的惨痛记忆,再次关注这些“绿色精灵”。

  保护状况 不容乐观

  在太原,有的人为了牟利砍伐古树,有的人嫌树“碍事”,而破坏古树枝干、树根、树皮等,还有的人在树根下堆放污染物导致古树死亡。据太原市园林部门粗略统计,自1983年第一次古树名木普查以来,太原市的古树名木被人为破坏致死的有20多株。

  根据太原市园林部门去年9月份的调查统计,太原市现有已经发现的古树名木453株,其中已挂牌的232株,尚未挂牌的221株。据最新普查结果,453株古树中,主干、支干有空洞的约占33%,有不同程度病虫害的达100%,需要复壮处理的有10%。但由于经费不足等原因,这些树木的生长情况和保护状况不容乐观。

  据太原市园林局绿化管理处的高级工程师方建忠介绍,目前园林部门主要做的保护工作就是对古树名木的名称、级别和所属科类等进行登记建档和挂牌。同时,做些建立护栏、补树洞、围固、病虫害防治、修剪、复壮等具体保护工作。但是由于经费不足,一些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尚难以开展。目前太原市50%古树名木没有保护设施,而且,许多古树的树龄只是根据传说、资料估计出来的,还有待科学测定。

  细化条款 提供依据

  “由于《太原市城市绿化条例》中对古树名木保护的相关规定比较宏观概括,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对毁坏古树者难以处罚。”谈及古树被毁后的处罚情况,方建忠工程师一脸无奈。他向记者讲述了处罚古树破坏者的一件尴尬事:1991年,三晋开发公司未经审批在045号古树周围挖坑蓄水,导致古树于次年死亡。会同专家鉴定后,1992年,太原市园林局将该公司告上法庭,索赔9.3万元。经法院审理,认为处罚9.3万元缺乏法律依据,最后判定按普通树木处罚,只赔了1000元。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现有的《太原市城市绿化条例》中关于古树名木管理保护的条款有4条,涉及保护和处罚等。为了加大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力度,太原市园林部门目前正在拟订方案,将处罚办法细化,摆脱处罚的尴尬境地。譬如:《太原市城市绿化条例》第40条规定,“擅自砍伐、移植或损害古树名木致使受损伤或死亡的,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同树种损失补偿费的5-10倍处以罚款”。其中树种损失补偿费的数额很难界定,使处罚难以执行。而新《办法》将会根据树龄的大小,详细规定出在某段树龄古树被损害到何种程度应支付多少罚款。尽管新《办法》仍在商定之中,但我们相信它的出台必将为太原市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后盾。

  立碑铭耻 警示后人

  省城古树保护现状令人堪忧,人大代表忧心关注,提出在痛失古树处立碑铭耻,欲警示后人,广大市民对此建议有何看法。

  方建忠(太原市园林局绿化管理处工程师):

  立碑铭耻的办法不错,可以尝试。这种办法会很好的发挥社会舆论的作用,应该比罚款效果更好!当今社会有些人根本不把钱当回事,但却很看重面子,立碑铭耻把破坏者的行为公布于众,并让后辈人都知道他的“罪行”,这种方法可能更管用!

  孙涛(太原市作协名誉主席,一级作家):

  我觉得保护古树就是保护环境,因为古树是生态环境研究的活化石,另外,古树的留存是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的例证,我们应该倍加呵护。立耻辱碑能警示后人,告诉大家破坏古树有罪,保护古树有功,是个不错的保护办法。

  秦女士(柳巷环卫工人):

  那么老的树很难找的,而且每到夏天很多人都要在那树下乘凉,破坏古树的人真是可恶,应该立碑,让后人都知道这些人的罪行。

  赵娜(事业单位职员):

  我觉得立碑铭耻意义不大,还不如多花点钱雇专人看着古树。成心搞破坏的人肯定很麻木,没有什么羞耻心;再说现在社会重名的很多,具体是谁破坏古树没几个人能知道,更别说后代人了!

  高明磊(销售员):

  这是个人口素质的问题,破坏者肯定素质偏低。他意识不到自己毁坏的树木有多大的价值,完全是为了个人利益做这种事。立碑铭耻可以尝试,让人们意识到毁坏古木是可耻的,同时应该多做公益宣传,让人们了解身边古树存在的价值。

  本报记者李莉刘春娜/文毋涛/图

  省筑路机械厂为建厂房擅砍大树

  本报3月9日讯(记者常慧忠实习生杨斌)山西省筑路机械厂内,1株胸径为60厘米的柳树、2株胸径为50厘米的杨树、6株胸径为20厘米—35厘米的槐树因为厂房建设需要被砍断。

  3月8日下午,太原市执法局接到12319热线举报称,位于省城农科南路76号的省公路局下属工厂内有人乱砍滥伐树木。执法人员当即赶赴现场,发现有七八棵比人都粗的大树横七竖八地倒在院内,地上散落了一堆残枝败叶。执法人员立即制止了正在砍树的工人。

  据了解,山西省筑路机械厂砍伐厂区内的树木时未经市园林部门审批。目前,执法人员已对其依法立案。

  古树名木的价值所在

  根据国家规定,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即为古树,其中树龄在300年以上的为国家一级古树。而名木则不受树龄的限制,指的是国内外稀有的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及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在这些古老树木的身上,铭刻着大自然的变化,记录着人类历史的兴衰,它们是大自然遗留给人类的宝贵遗产,对研究当地历史文化、环境变迁、植物分布等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它也是一种独特的风景资源,常被称为“活文物”和城市的“活名片”。(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郭剑)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第77届奥斯卡盛典
苏丹红一号食品风波
3.15 消费者权益日
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CBA全明星赛阵容公布
购房还贷计算器汇总
解读商品房销售合同
林白:妇女闲聊录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