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十年打造法治政府 出台六配套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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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09:13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列出时间表。昨日,在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省政府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李春明宣布,省政府决定——到2014年左右,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省政府为此出台了六个方面的配套措施: 一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二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对因决策过错给国家和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强化行政立法质量意识,加强地方制度建设。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地方政府规章草案,应通过媒介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四是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 五是加强民事纠纷调处工作,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六是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真正做到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记者梅军实习生范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