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消协公布侵害消费者健康权的十大案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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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09:45 四川新闻网 | ||||||||
成都市消费者李女士在看到某报刊登的一则一次性治愈腰椎间盘突出症的医疗广告后,便慕名到成都某医院求治,谁知导致其终身截瘫。 3月9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消协获悉,四川省各级消委会在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中发现,侵害消费者安全健康权益的投诉时有发生,这些侵权行为不仅给消费者人身、财产造成了较大损害,且对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和消费环境的净化改善也是一种破坏。据此
据悉 ,消费者李女士在看到某报刊登的一则一次性治愈腰椎间盘突出症的医疗广告后,便慕名到成都某医院求治。治疗前,该院医生仅看了消费者带去的腰CT片及报告,在没有做任何体检及化验,更没有履行术前签字手续的情况下,便于当日上午10点30分,在手术室由医生给病人腰部注射了两针胶原酶,11点30分被扶回病房后,病人一直感到腰部很痛,到下午4点时,疼痛加剧,浑身颤抖,几分钟后其双下肢膝关节以下失去知觉,当日下午7点,病人再次感到双腿剧痛,数分钟后,双腿髋关节以下失去知觉,以后病情愈发严重,最后发展到胸部以下截瘫。 术后第三天,在病人及家属再三强烈要求下,该院才将病人转到四川大学华西附属一院神经外科进行抢救治疗,出院诊断结论为:脊髓损伤性截瘫。出院后又转回当事医院继续治疗,病人家属请来了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成都中医药大学李仲愚教授为病人诊治,在临床诊断后,李教授开出中草药处方和中药丸处方,并特别嘱咐当事医院严格按处方配药,病人将有治愈的可能性。但该院竟私自篡改处方,将每天40克中药丸改为16克,每天一付中药改为两天一付,致使病人失去了最后的可能治愈机会,导致其终身截瘫。 事发后,病人家属多次与该院协商处理此起纠纷,但均未有任何结果。其后,消费者书面投诉到省消委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省消委会经多次多方联系、调查取证后,确认由于当事医生在治疗中注射部位错误,胶原酶没有溶解掉椎间盘突出部分,反而通过蛛网漏入脊髓造成损伤,最终导致病人终身截瘫的严重后果,责任完全在院方。通过省消委会依法、合理、适时地调解,最后,由当事医院赔偿消费者各类损失费用计人民币40万元。 据了解,排列第二的则是广元市苍溪县三岁男童李新在治疗先天性腭裂,却造成其不能行走,视力丧失,脑细胞部分损坏的严重后果,形同“植物人”。排列第三的是消费者杜小姐在某整形美容研究所做自体脂肪丰胸术造成双乳乳腺多发生囊肿的严重后果。排列第四的是丹棱县消费者符某某家为母亲做寿,其妻万某某正在饭桌上吃饭时,邻桌上的一瓶“雪花”牌啤酒突然发生自然爆炸,飞起的碎片击伤了万某某的右眼,该消费者获赔九万。 另外凉山州消委会协调解决的窗外飞石击伤无辜旅客、九寨沟拖拉机轮胎锅圈爆炸致人死亡案、医院误将子宫肌瘤误认为子宫囊肿进行治疗的纠纷案件、南充康福达药业公司的假药使顾客小病变大案件、遂宁市蓬溪县消费者马某一家11人到某火锅店吃火锅遭遇集体食物中毒、退休的74岁的赵老太参加华东六市老年旅游团,因旅游车发生颠簸造成老太骨折的案件,名列其中。 四川省消委有关人士表示,希望十大案件的公布能够引起全社会对消费者安全健康权益的广泛关注和给广大消费者起到积极的警示作用。 四川新闻网实习记者 姚朔昂 声明:转载本稿必须得到四川新闻网口头授权(包括已经签订转载协议的合作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