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许世铨解读《反分裂国家法(草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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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10:05 金羊网-新快报 | ||||||||
审议《反分裂法》之专家解读:“说明”含三大新意 新快报讯(中新)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台湾研究会副会长许世铨在解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关于《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说明时说:“从说明看,《反分裂国家法》体现了大陆方面真正把台湾民众的利益放在心里,有许多新意,也体现了诚意和善意。”
许世铨称“说明”中至少有几点新意。 一是“新四句”:即在原来“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三句表述外,现在又加了一句“两岸迄今尚未统一”。加上此句,说明两岸双方是平等的关系,没有谁歧视谁,谁吞并谁的问题,这也是对两岸现状的务实表述。 二是在“以非和平方式制止‘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条款下,在采取“非和平方式”措施外,新增“其他必要措施”,增加了解决台湾问题方式的灵活性、多样性。这里的“其他必要措施”应可看成是视当时具体情况而定,给两岸各预留出弹性和空间。 三是进一步强调两岸平等协商,共议统一。只要是在“一个中国原则”下,两岸谈判可更具灵活性。比如在现有海基会、海协会外,两岸接触管道还可以扩大。 他认为,《反分裂国家法》确定了指导两岸关系发展的基本原则,强调国家和平统一由两岸共同协商解决,统一过程由两岸共同努力。 他强调,《反分裂国家法》从大的原则规定采取“非和平手段”的条件,加上“其他必要措施”,体现了胡锦涛“只要和平统一还有一线希望,我们就会进行百倍努力”精神。也是诚意和善意的体现。表明大陆将从原来遏制“台独”的被动式转为主动争取和平的主动式。 “我非常相信台湾民众看到《反分裂国家法》后,台湾当局散布的不实之词会被证明是对百姓的欺骗,对舆论的误导。台湾百姓会作出公正的判断。”许世铨以此作为结束语。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