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一把手”应实行委派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10:31 南京报业网 | ||||||||
【据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记者 李亚杰)“目前受到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的干部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涉案金额越来越大;二是涉案人中‘一把手’越来越多;三是犯罪行为隐蔽时间越来越长。”正在出席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赵乃岩委员说,“究其原因,除干部本人主观思想方面的原因外,监督力度不够、效果不佳是一个重要原因。” 赵乃岩委员认为:由于各级党委和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的“一把手”都是同级党委任命
对此,赵乃岩委员建议:对现行纪检监察条例进行必要修改,赋予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有相对独立的权威,以便实施更有效的监督。特别要加强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力度;对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的“一把手”实行委派制,即由上一级党委任命,并实行轮岗轮流制度,3至5年轮换一次。调配使用权归上一级党委;中央纪委书记同地方各级党委纪检部门“一把手”之间建立“直通车”制度,便于中央及时把握全局性的情况动态等。 (编辑 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