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万多人不捕,2万多人不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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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10:31 南京报业网 | ||||||||
【据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记者 杨维汉)“对不应当逮捕的,决定不批捕67904人;对不应当起诉的,决定不起诉21225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的这两个数字,彰显一个重大的主题: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不应立案而立案的撤案、不应捕的不捕、不应诉的不诉。检察机关监督制约的价值正
“这两个数据说明检察机关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依法执法意识、保障公民基本人权和合法权益观念在增强,检察机关正在用实际行动确保司法公正。”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永运代表说。 过“四关”即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检察机关要把诉讼监督贯穿刑事诉讼的全过程。贾春旺在去年6月检察长座谈会上表示:“既注意防止和纠正打击不力、该立案不立案、该逮捕不逮捕、应起诉不起诉,又注意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还针对诉讼活动中不重视人权、不重视程序公正进行纠正,打击与保护并重。” ——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699件。 ——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在刑事审判监督中,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063件。——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17431件。 贾春旺检察长报告中的三组数字让人们清晰地看到了这样的事实:去年一年检察机关加强对诉讼中违法情况的监督,促进了司法程序公正。 2005年,重点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领域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维护司法公正,仍然是检察机关监督的工作重心。 (编辑 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