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博士后科研站不合格就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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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10:38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周继坚)记者昨天从广州市人事局获悉,广州将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对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0家单位的博士后工作站进行评估,并对优秀单位和优秀博士后管理人员进行表彰,单位不符合设站条件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的,则将予以撤销。 据了解,凡2003年广州市新建的工作站,2002年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但至今仍未招收
对单位出现重大变化,不符合设站条件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予以撤销;对评估为不合格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给予1年整改期。如在限期内仍未达到要求的将予以撤销。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