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考生明年数学计总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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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10:39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叶琦 本报讯省高招办昨日出台“2005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美术类专业招考方案”。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今年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其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录取时作为参考;参加专业单考的考生,数学成绩是否计入总分,由有关招生院校自行确定。从2006年起,此类考生的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文考总分。
此外,今年对兼报艺术类的文史、理工类考生做了更加严格的限制。文史、理工类考生只能兼报音乐、美术类单考院校,且必须是该校招生章程已明确向社会公布兼收文史、理工类的院校、专业,同时考生必须参加该院校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专业集中统考 今年我省艺术类招考将集中一个考点,统一组织专业考试,考生应按设点高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统考,逾期不补。2005年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点设在集美大学,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点设在厦门大学。音乐、美术类专业单考考点由招生院校确定。 看清考试安排 据了解,音乐、美术类专业统考分初试和复试两次进行。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复试。 音乐类专业统考———初试科目为演唱、器乐演奏;复试科目为演唱、器乐演奏、视唱、模唱。考生于3月17日或18日到专业统考考点报到。考点于3月21日12时前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复试时间安排表。 美术类专业统考———初试科目为素描、速写;复试科目为色彩。考生于3月23日至25日上午到考点报到。3月26日上午8:00~11:00考素描(人物头像),用铅笔或碳笔;11:30~12:15考速写,用铅笔或碳笔画人物动态2幅,15分钟一幅,30分钟一幅。考点于3月26日下午5时前向考生公布参加专业复试的名单。 4月15日前通知成绩 音乐、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分数线为:本科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按本科招生计划数的3倍以内划定;专科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按本、专科招生计划数的4倍以内划定。单考院校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与专业统考相同。设点高校须于4月15日前将专业统考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考生于6月7日、8日在文考报名所在县(市、区)高招办所设的考点参加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综。文史、理工类考生兼报音乐、美术类院校、专业的仍须参加文史、理工类规定科目的考试。 文理、艺术兼报有新规 艺术类考生凭专业统考考点发给的“考生填报志愿通知单”或单独招生院校发给的“文化考试通知单”按规定的时间到本人文考报名所在县(市、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填报音乐、美术类专业升学志愿有关手续。 音乐、美术类录取工作分三批进行。音乐、美术类志愿栏目设置如下:提前批设一个院校志愿栏和两个专业志愿;本科批和专科批均设三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栏,每所院校均设两个专业志愿和愿否在本校专业间调剂的调剂栏,每批均设有愿否服从“民办”、“独立学院”和其他调剂栏。 兼报文史类院校、专业的音乐、美术类考生以及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必须按高招办规定时间到本人文考报名所在县(市、区)高招办办理兼报或填报文史类专业升学志愿有关手续。 31所艺术院校自定分数线 艺术类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教育部有关录取规定,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专科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应低于当年省招委会确定的一般本科和专业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