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腐败:查处为何总在曝光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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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11:09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招生人员的堕落:招生腐败倒下的第一张“多米诺骨牌” 典型案例:海南大学艺术学院招生黑幕——2003年8月,媒体报道了海南大学艺术学院招生黑幕:两名基本没有绘画基础的学生,却以美术专业课高考“状元”和“榜眼”的身份被录取;在海南大学教务处组织的2002级学生专业课抽查中,居然一半学生不及格,甚至出现2分(百分制)的离谱成绩。随后的调查显示,这并不是学生高考作弊的问题,该院美术
“潜规则”盛行:招生腐败的保护伞 典型案例:北航招生丑闻——2004年8月,一名广西考生在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提档后,遭该校招生工作人员索要10万元钱。此事经媒体披露掀起一场轩然大波。社会声音:“违规”的是考生和家长。花钱“买”好学校上,这是“江湖规矩”。这个考生和家长破坏了高校招生的“游戏规则”。郭永运代表:“钱学交易”这一“潜规则”从被默认到“明码标价”,人们为招生腐败共同撑起了一把“保护伞”。没有达到分数线的学生通过交费进入学校享受高等教育,同时使学校获得经济利益———这种“钱学交易”的潜规则,把凭高考分数上大学的公平底线轻易打破了。这些年来,随着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的加剧,越来越多望子成龙的家长为了达到让孩子上好学校的目的不惜重金。我们需要在扩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基础上,严厉打击发生在招生领域的“钱学交易”。必须建立起问责制,出现问题一查到底,不仅要查办学校方面,也要对行贿的家长、单位进行相应处理。 “自主权”滥用:招生腐败的滋生土壤 典型案例:兰州理工大学招生事件———名内蒙古考生在2004年高考中取得547分的好成绩,比当地本科线高出了50多分。她报考的一般本科院校中,第一志愿是兰州理工大学。该校招录人员称,她的成绩比学校在内蒙古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低3分,可以考虑通过“机动名额”录取她,但必须要交3万块钱。社会声音:学校招生自主权越来越大,“机动名额”就是敛财的“聚宝盆”。万选蓉委员:个别高校不能正确对待逐渐扩大的招生自主权:不是用来选才,而是用以敛财。有的高校利用外语小语种、保送生、特长生、预科生等特殊招生形式,钻“机动名额”、“定向招生”、“自主招生”等招生录取政策的空子,在招生录取环节进行乱收费。高校的招生自主权应该在受到良好社会监督的条件下实施,教育主管部门不能一放了之,要联合其它部门和社会力量形成广泛的监督机制。 “关门”搞招生:招生腐败的隐身术 典型案例:西安音乐学院“赞助费”案——2004年7月,一名浙江考生在考取西安音乐学院后,被要求将3万元“教育基金”汇到学校账户,否则不予录取。这名考生不知为何要交这些钱,因家境贫困,只好忍痛放弃理想。此事经媒体报道后,有关部门查出,近几年该校在没有监管的情况下收取各种“赞助费”金额巨大。社会声音:高校从招录人员的确定、录取分数线的划定到选人提档,整个招生过程神秘莫测。一些高校关起门来,招生操作程序甚至全由几个人“承包”了,“暗箱操作”严重。苟建丽委员:招生信息的不公开,为高校招生的“暗箱操作”留足了空间,使得一些高校蒙蔽社会以及学生、家长大行腐败得以隐身有术。应该让招生活动全程透明,以保证对公共教育资源分配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有关部门对高校收费的治理,不但应当进一步完善收费种类、标准和监督措施,更重要的是要管住使用环节。可以规定使用办法、标准并进行监督,或者全部收归国家支配并不得截留和返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