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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从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的廖亚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12:00 时代信报

  3月3日,本报以“有争议的暂缓判决”为题,报道了南岸区法院为了让4名犯抢劫罪的未成年人“怀着感恩之心回 报社会”,对其采取了“暂缓判决”的措施,因而引发对法律本身以及处理后果的种种争议。而之前的2月28日,全市各大 媒体都报道了大渡口区法院少年合议庭审判长廖亚莉为刑满释放少年小刚找工作的消息。

  在未成年人犯罪率呈上升趋势的今天,我们该如何从根本上解决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
?未成年人犯罪应怎样量刑?3 月4日,信报记者专访了长期从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的廖亚莉……为法官的母亲

  信报记者范时勇/文张秀良/图

  尊敬的审判长:

  我舟舟在此悔过,从今以后再不做违法的事情,出去以后一定会从(重)新做人,再不为钱而去违法,再也不迈进网 吧半步……请审判长给我一次从(重)新做人的机会。

  悔过人:舟舟

  3月4日,大渡口区法院少年合议庭审判长廖亚莉再一次迈进区看守所的大门,她此行的目的,是去了解因盗窃被羁 押在此的舟舟的表现情况,因为3月8日,她的判决将决定这个孩子的未来。

  完善手续后,舟舟被带了出来,个头矮小,稚气未脱,穿着一件本不应该穿在他身上的囚衣,背上“大看”(大渡口 区看守所)两字显得特别刺眼。站在廖亚莉面前,舟舟显得有些拘谨,两手中指对着裤管中缝——标准的立正姿势。廖亚莉询 问了舟舟在看守所的表现情况后,舟舟拿出一张悔过书,这是他这段时间在看守所反省的结果,尽管悔过书上错别字连篇,但 却很真切。

  仅仅让孩子吃饱是远不够的

  舟舟,1987年8月出生,小学文化,2004年11月因盗窃被捉获。经法院查明,舟舟曾在某商店打工,后因 故离开,沉迷于网络。为筹集上网的资费,他想到自己曾打工的商店防盗网有漏洞,于是连续四次从防盗网漏洞爬进商店盗窃 ,价值共计1300元。当他第五次故伎重演时,被已经加强防范的值班人员现场捉获。

  案子到法院这个环节,廖亚莉通过与舟舟交流,知道舟舟的家庭情况:父母离异,舟舟被判给父亲抚养。父亲在城里 以贩菜为生,于是舟舟被寄放在老家与婆婆一起生活。后来,由于舟舟沉迷于上网,婆婆无法管教,父亲将他接到城里。但是 ,此时父亲已经有女朋友,于是,舟舟只是到父亲处吃饭,平常单独住在一边。

  廖亚莉试图与舟舟的父亲联系,但是按照舟舟提供的电话打过去,已经停机;按照舟舟提供的地址找过去,根本没有 此人。无奈,廖亚莉只好用挂号的形式将开庭通知寄到舟舟老家的地址。估计舟舟的父亲并没有收到这封信,开庭时,舟舟的 家长没有到庭。

  后来,可能是公安局那边通知到舟舟的父亲,他主动与廖亚莉取得联系时,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当廖亚莉问他:“你管孩子了吗?”对方一脸委屈地申辩:“管了的呀,天天都在管!”

  问他“怎么管的?”他说:“天天都过来吃饭呀。”

  听到这里,廖亚莉火了,“你知道他凌晨一二点钟在干什么吗?”舟舟每次盗窃,都是在凌晨作案的。

  对方一脸茫然。最后,廖亚莉将这个不称职的父亲狠狠教训了一番。或许是知道自己的错误,对方一直沉默不语。

  “其实,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是家庭方面的原因。”廖亚莉根据长期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经历分析说,“虽然未 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很多,包括社会、学校、家庭及其本人,但是,主要的原因还是来自于家庭。”

  现在离婚率上升,单亲家庭对孩子的教育非常不利,更有一些家长,忽视孩子的教育,只满足于孩子经济上的要求, 以为让孩子吃饱穿暖就行了,缺乏与孩子精神上的沟通和引导。廖亚莉强调,平常与孩子的交流非常必要,“他们生理上虽然 成熟了,但是心理上却极不成熟,对社会的认知很茫然,遇到事情,根本不知道怎么处理。”

  “还有一些家长,自身就有很大问题。比如犯盗窃罪的孩子,其家长很多都爱贪小便宜;犯故意伤害罪的孩子,有些 家长就喜欢打架斗殴。”她说。

  对于舟舟的案子,廖亚莉说,在其父亲拿出具体的监管计划的情况下,她准备对舟舟“单处罚金”,因为“这个孩子 恶习不深,有改过的欲望”。

  3月3日在看守所,当廖亚莉无意中将舟舟带近大门时,管教干部提醒,“当心他夺门而逃啊!”舟舟腼腆地笑了笑 说:“哪里会呀。”

  无知犯下的罪行将影响一生

  凯凯,1985年12月出生,初中文化,学生。大渡口区检察院的指控是:2003年3月5日至2004年1月 11日之间,凯凯单独或伙同他人对两名小学生下暴、实施抢劫共计9次。其中,在18岁以前作案5次,18岁以后作案4 次。2004年3月16日,公安人员接到被害人报案后,在其家中将其捉获。

  接到这个案子,经过与凯凯交谈,廖亚莉的心绪久久不能平静。尽管连续作案这么多次,但凯凯根本没有意识到他是 在犯罪。主要被害人是凯凯的邻居,在凯凯看来,这家邻居很有钱,当自己没有钱用时,就想,“何不到邻居孩子那里弄点钱 来用?”于是,他觉得就像小孩子间吵吵架、斗斗殴那么简单,找邻居孩子拿点钱来用。

  凯凯的父母都在外地打工,且没有文化,家境比较困难。与凯凯接触,廖亚莉发现,这个孩子根本没有犯罪之心,当 被捉获后知道了自己的罪行,他痛悔不已。

  按照检察院的指控,凯凯所犯罪行判10年也不为过。难道就让这么一个懵懵懂懂就犯下罪行的人今后在监狱里度过 他的青年期吗?廖亚莉想到了自己的孩子,一个正在读书的16岁女孩。同样是学生,自己的女儿天真活泼,而凯凯却因为无 知犯下罪行,等待他的可能是铁窗生活。

  廖亚莉是2003年下半年才接手负责少年合议庭的审判工作的。由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审理方式与成人犯罪的审理方 式截然不同,对未成年人犯罪要作大量的帮教工作,并且审理的程序多得多,因此工作量也要大得多。

  一度,廖亚莉对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很茫然,“思路没有打开,按照审理成人案件的方式审理未成年人”,并且, “宣判以后就不关我的事了。”

  是女儿的话改变了廖亚莉。一次,女儿对廖亚莉说:“妈妈,如果你用大人的方式和我们谈话,永远不可能知道我们 的想法。”这句话震撼了廖亚莉,她从事的工作就是和未成年人打交道,并且,自己的判决将影响他们一生,如果不能和他们 沟通,如何才能公正地判决?从此,她学会了以朋友的方式与她的审判对象沟通。

  查阅凯凯的案卷后,廖亚莉发现,凯凯18岁以后所犯的四次抢劫行为证据不足,而根据18岁以前未成年期犯下的 罪行,依据《刑法》从轻判处的原则,凯凯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半年后,当廖亚莉对凯凯进行回访时,凯凯在一家公司做保安,干得很出色。他非常感谢法庭给他的机会,对廖亚莉 说:“一定要好好工作,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和社会的再造之恩。”言语中有一种积极的心态。

  看到凯凯的进步,廖亚莉非常感慨,“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解决之道,就是要让他们脱离以前的环境,摆脱以前的 困境,自食其力。”于是,当犯盗窃罪被判处服刑6个月的小刚刑满释放后,为了让他走正自己的人生之路,廖亚莉首先想到 的是为他找一份工作。

  给失足未成年人宽松的环境

  方方,1989年9月出生,初中文化,学生。2004年5月8日,方方与另外两人一起玩耍时,同意了伙伴提出 的抢“包包”的主意,于是,三人带着作案工具到一偏僻处,一人手持尖刀卡住被害人的脖子,一人将被害人的包及包内的3 00元钱和一部价值753元的小灵通抢走,而方方站在旁边并未动手。事后,方方分到100元钱。2004年5月25日 ,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将方方捉获。

  方方被捉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所犯的罪行事实,并配合公安机关,当天就将另外两人捉获。

  廖亚莉接手方方这个案子后,深为方方所犯错误惋惜。她立即到方方的家里和就读的学校调查了解方方平常的表现。 “对未成年人犯罪,应该在充分调查其作案动机和平常在学校、家庭里的表现后,区别对待。对初犯、偶犯、情节较轻或悔罪 态度好的,应适用《刑法》从轻的原则;但对于那些恶习已经根深蒂固、屡教不改的未成年人,哪怕把心掏给他也没有用。”

  经过调查,方方在学校和家里都表现正常,只是比较沉默,不喜欢说话。

  让廖亚莉意想不到的是,当学校知道方方的事情后,坚决要将他除名。廖亚莉知道,如果孩子被除名,怀着一种报复 的心态走上社会,将会更加危险。于是,她开始苦口婆心地向学校宣讲国家关于9年义务教育的政策。为此,她到学校去了三 次,最后,在答应了学校“1.不在判决书上出现学校的名字;2.不寄判决书到学校;3.不向外透露方方的事情”的要求 后,学校终于答应接纳方方,让其继续完成学业。

  事情虽然完美解决了,但廖亚莉仍然很感慨,“要挽救失足的未成年人,仅靠法院的力量是不够的,全社会应该形成 共识,给他们一个宽松的环境,不要歧视他们。而学校,应该加强管理和教育,参与到社会综合治安管理中去。更不应该为了 追求升学率和招生率,将失足未成年人拒之门外。”

  鉴于方方犯罪情节较轻,并且是从犯,又有立功的表现,廖亚莉判方方单处罚金2000元。

  然而这一判决却被检察院抗诉,抗诉的依据是,根据我国《刑法》,抢劫罪没有“单处罚金”的条款。最终,方方被 判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这只是认识上的分歧,对法律条文,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理解是很正常的事情。”廖亚莉说 ,“只要出发点都是为未成年人着想。”

  站在原告被告间法官也茫然

  华华,男,16岁,打工。去年某日,华华与隔壁12岁的女孩在女孩家里发生性关系。当华华第二次欲与女孩发生 关系时,女孩哭了,华华终止了自己的行为。后来,华华将此事告诉一起打工的一名同事,传到了女孩母亲耳中,遂报案,华 华被捕。

  3月1日,此案开庭,受害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华华赔偿1万元,用于修复处女膜。

  或许是由于羁押期间,华华学到一定的法律知识,知道与14岁以下幼女发生性关系视同强奸,在法庭上,华华作最 后陈述时,泪流满面,悔恨不已。可以看得出,之前在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时,他根本不知道这是在犯罪。

  廖亚莉要求华华面向女孩的父母,请求他们的谅解。想着各自的孩子已经的遭遇和即将的遭遇,女孩父母和华华父母 都在法庭上痛哭流涕。由于华华的父母都是从农村出来打工的,根本无力承担1万元的处女膜修复费。在廖亚莉的调节下,华 华父母答应最多只能拿出2000元,而女孩的父母却不认同,双方在法庭上大吵大闹。

  站在原告与被告之间,两边都是未成年人,两边都需要保护,廖亚莉也有茫然的时候。

  这个案子,廖亚莉的同事们也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女孩家长的民事诉讼不应该得到主张,因为,如果女孩修复处女 膜,成人后会对其伴侣构成欺骗,而这种欺骗却是法院主张的,如果其伴侣对法院提起起诉怎么办?其二认为,处女膜也属于 伤害的范畴,只要有证据支持,女孩家长的民事诉讼就应该得到主张。

  对于南岸区法院对四个未成年人“暂缓判决”的处理方式,廖亚莉说因为大渡口区法院没有试验,不便下结论,但是 她感觉暂缓判决“和现行的法律有一定的冲突,后期的效益也不好评价。”(文中未成年人姓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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