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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门口车咋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13:0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实习生路辉刘丽芳记者赵杰今日报道今天上午,记者在位于长江西路三里庵的国际购物广场,看到一个汽车停放收费公告:临时停车1~4小时、4元/次,4~10小时、8元/次……来此购物的杨女士告诉记者,以前在这里购物停车根本不需要收费,现在突然要收费了,让她不能理解。

  车场不收费有风险

  据国际购物广场保安部刘先生介绍,他们是本月初竖起停车收费公告牌的,过一阵子将实行收费。停车收费基本上是针对一些停车时间较长的车子,因为车子存放时间越久,停车场承担的风险就越大,所以收费也是合理的。对此,顾客意见不一。有的认为收费只要合理,还是可以接受的,因为交了费心里塌实些,不用担心车子被损伤或丢失。但大多数人认为既然在此购物,商场就应该提供免费的停车服务。

  收费可能停放很乱

  合肥其他大型超市停车收不收费?记者日前走访了合家福、华联、苏果等超市,发现其停车场全部免费停车。据合家福总部防损部一位负责人介绍,他们以前也是实行停车收费,可一些车主为了逃避交费,将车辆无序停在停车场附近,既不便于管理,又造成秩序混乱,所以现在只好实行免费停车。免费停车固然好,不过也常会遭遇一些尴尬:市民陈小姐日前在南七附近一家超市的免费停车场丢失了自行车。在与超市主管部门的交涉中,超市表示“停车免费,丢失财物与本超市一概无关,且超市已声明在先”。有的免费停车场有偿聘请了管理员,如发生车辆丢失,超市将追究管理员的责任。可由于管理员自身经济实力有限,有时还是会由于丢车赔偿问题产生纠纷。

  丢了车能否“不负责”?

  免费停车是否就“免”了商家的责任?在采访中,大部分商家都表示既然是免费停车,当然不用负责。对此,记者采访了公安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的同志,他们均表示多次遇到顾客购物丢车与商家产生纠纷问题,但由于商家均表示“有言在先”所以“概不负责”,因此他们也没办法。一位法律界人士就该问题分析道:商家若以“免费停车”吸引顾客前来购物,从而造成车辆失窃现象的,商家就应当承担责任。目前我市的一些大超市设置免费停车场,是吸引顾客促销的一种手段,同时也就等于对顾客作出一种承诺;其实停车费已打入商品利润,超市对“免费停车”应该负有责任。(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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