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婚前专项医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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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13:39 今晚报 | ||||||||
本报北京今晨专电(记者鲍国之刘延军)自《婚姻登记条例》中规定“不再要求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时出示婚前检查证明”以来,本市婚检人数骤然减少,各种影响母婴健康的疾病呈上升之势。为此,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张愈、赵克正代表建议,实行婚前专项医学检查,以有效筛查乙肝、性病、艾滋病。 建议说,在当事人进行婚姻登记时,由当地政府出资,由妇幼保健机构免费为每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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