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进一步规范拆迁行为 拆迁扰民最高罚5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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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14:23 辽沈晚报 | ||||||||
今后房屋拆迁,必须边洒水边施工;运输车驶出现场要严格清洗车轮;周边建筑物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上述要求只体现了一个宗旨:拆迁房屋不得打搅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 沈阳市即将出台的一部《沈阳市城市房屋拆除作业管理规定(草案)》除了规定了详细的拆迁安全操作细则之外,更是对许多扰民行为加以规范。法制专家希望藉此法规,将曾
按照要求,今后在城市中实施拆迁工程,拆除现场必须实行全封闭;必须配备洒水设施,拆除时须向被拆除的部位洒水降尘;拆除粉尘较大的建筑物,必须做到边拆除、边洒水;现场出入口地面实行硬化处理,配备清洗和污水排放设施。运输车辆驶出现场应冲洗车轮,运送残土车辆应采取封闭措施;拆除高处房屋的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垃圾通道或装袋运输,不得抛掷。 法制专家表示,新法规实施后,相关监管部门将依照法规赋予的权利,对全市拆迁工程进行检查,违反法规要求的,最高将处以50万元的巨额罚款,甚至连不按照要求设置围挡的,都要以每延长米20元至50元的标准罚款。孙泽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