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玛指出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法治环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15:13 新华网 | ||||||||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3月10日电 青海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3月3日召开。会议指出,今年青海省司法行政工作的两大重点是监狱体制改革和基层司法所建设,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省委副书记白玛、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沈何、副省长赵永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白玛对上一年青海省司法行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卓有成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进展加快,安置帮教工作也取得了好的成绩。他指出,一定要加强监狱工作和劳教工作。各级司法行政单位要狠抓落实,落实才有希望,实干才能兴邦,这关键在于领导班子团结,队伍过硬。他强调,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总结经验、完善工作。 沈何在会上指出,司法行政工作联系着千家万户、与社会和谐稳定密切相关,全省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一目标做好本职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要深入群众,有针对性地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执法水平,加强队伍建设。 赵永忠在会上指出,司法行政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青海”过程中有着积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改革和发展是司法行政事业不断前进的动力和源泉,监狱体制改革和基层司法所建设事关司法行政事业的巩固、发展和壮大,要切实抓紧抓好。(青海日报记者 辛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