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门槛”降低 还款期限可延长到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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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15:44 甘肃经济日报 | ||||||||
3月8日,省教育厅副厅长王萍在甘肃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议上就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作了详细的说明。 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把自学生毕业之日起就开始偿还贷款本金4年内还清政策改为根据学生的就业情况,在1至2年后开始还贷,毕业后6年还清。
实行灵活的还贷方式,借贷学生可以选择还本付息的方式允许其一次或分次提前还贷。提前还贷的,经办银行要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得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