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牟私利,挪用单位250万元的巨额资金,为合伙控股的公司支付征地款的原安徽省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省旅游涉外汽车总公司法人代表汤道远及其“支持者”,原安徽省旅游涉外汽车总公司总经理吴宏智、副总张北华、书记傅侠飞,昨日在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同庭受审。
2003年,安徽省旅游涉外汽车总公司(简称旅汽公司)需要扩大生产经营用地,时任
安徽省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旅汽公司法人代表汤道远带领旅汽公司总经理吴宏智、副总张北华、书记傅侠飞等人至合肥市蜀山新产业园区洽谈征地事宜。在旅汽公司与合肥蜀山新产业园区达成以每亩12万元的价格征地194亩的意向后,汤道远萌发了由他们个人成立一新公司招商经营的想法。2003年9月,汤道远与吴宏智、张北华、傅侠飞等人商定将新公司股东确定在旅汽公司中层副职以上干部范围内。2003年11月,由汤道远、吴宏智、张北华、傅侠飞等18人共同出资入股的安徽远程旅游汽车经营有限公司(简称远程公司)成立,公司注册资金230万元,汤道远等四人出资占公司股份57% ,法人代表为汤道远。远程公司成立后,汤道远等人通知蜀山新产业园区,诈称旅汽公司改制后的名称为远程公司,今后将由远程公司与蜀山新产业园区签订相关文件。2003年11月25日,远程公司将200万元转至蜀山新产业园区付定金,11月26日,汤道远代表远程公司与蜀山新产业园区签订了土地转让意向合同。意向合同规定,蜀山新产业园区将194亩土地使用权以每亩12万元转让给远程公司,在意向合同签订7日内,远程公司需支付460万元作?
截至昨晚8时许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王万平 薰菁 朝保 雷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