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对超市食品进行检查。(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张斌 摄
昨天,北京市工商局和市消协发布2004年度十二大消费侵权案例,北京乾坤医院违法广告案、北京桂花鸭食品公司伪造生产日期案等案例入选。12个案例中,当事人被处罚款额最高达20万元。
乾坤医院虚构治癌故事
案例回放
北京乾坤医院为吸引病人就
医,虚构了一个“一家四口先后患上五种癌症(其中一人得了两种癌症)并都在该医院得到治愈”的故事,制成宣传片在多家电视台的卫星频道播出。此外,他们还多处宣传被禁销售的“冰蟾”系列药物。
处理情况
丰台工商分局依法对其罚款20万元。
上榜理由
目前一些医院利用广告和宣传册的方式,用不实或虚构的治愈病例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既有悖医德,也违反法律、法规。
装修公司石材偷梁换柱
案例回放
北京贤达兴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为消费者吴女士装修过程中,为获取高额利润,故意用370元/延米的柳香石代替此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单价为450元/延米的蒙特利人造石。同时,大兴工商分局也接到另一消费者曹女士对该公司的投诉,案情相似。
处理情况
大兴工商分局依法对其罚款7000元。
上榜理由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少家庭进行装饰装修。一些经营者认为消费者缺乏专业知识,在装修中粗制滥造,材料使用上以次充好,蒙骗消费者。
个体商户销售假冒名酒
案例回放
2004年4月30日,个体经营户徐丽然经他人手中购进了“GREATWALL(长城)”牌(三星)长城干红葡萄酒507箱,准备加价卖出时,被执法人员查获。这批酒经鉴定为假冒“GREATWALL(长城)”牌(三星)长城干红葡萄酒。
处理情况
丰台工商分局依法没收假冒红葡萄酒,罚款11万元。
上榜理由
假冒商品既侵害了商标所有人的权益,更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案例入选意在警示不法经营者,无论是仿冒名牌还是加工伪劣商品都将受到惩罚。
低端商品冒充高端销售
案例回放
北京惠鑫普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每台进价11800元PB8125型号“明基BENQ”品牌投影机中的两台通过更换型号标签的方法,改装成PB8235型号投影机,并以每台12300元进行销售。
处理情况
海淀工商分局没收违法销售的投影机两台,对其罚款1.3万元。
上榜理由
经营者通过更换产品型号标签的方法,将同一品牌的低端商品冒充高端商品进行销售,这种以次充好的行为具有一定隐蔽性,不容易被消费者发现。
保健食品自称抗癌良药
案例回放
北京喜达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将北京市营养源研究所1993年被北京市科委列为高新技术产品的“喜达克”香菇营养液,改名为“喜达康”香菇菌丝体营养液进行生产并销售,同时进行用于癌症辅助治疗,防止肿瘤转移扩散等内容的虚假宣传。
处理情况
丰台工商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5万元。
上榜理由
药和保健品不能相互替代,但有一些经营者非把自己的保健品当药卖,声称既消炎又抗病毒,降血脂血糖,还抑制恶性肿瘤。消费者不能被夸大的宣传所迷惑。
古夷苏木冒充花梨木卖
案例回放
2002年6月21日,李女士在一家具市场订购了北京市嘉泰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一套红木类花梨木家具,价值2.1万元人民币。2003年12月,李女士发现家具开裂,经检测,家具材质为古夷苏木,不属红木类,也不是花梨木。
处理情况
经调解,该公司自愿双倍退款。朝阳工商分局依法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
上榜理由
木材的材质纷繁复杂,经营者要严格木材材质的规范用语,防止误导消费者,并给自己造成损失。
北京桂花鸭 改换标签日期
案例回放
2004年1月7日,北京桂花鸭食品有限公司驻三利百货促销员孟祥超,将“桂花牌五香酱兔肉”包装上的旧标签撕下,重新包装并贴上新标签上架销售。同日,桂花鸭公司驻超市发交道口店的促销员段明升以同样手段将两盒“桂花鸭心”改换标签日期。
处理情况
东城工商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95万元。
上榜理由
食品安全问题百姓最为关注。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经营者,只有经营者自身重视生产、流通、销售的每个环节,才是实现食品安全的最有效途径。
健康讲座欺骗社区老人
案例回放
2004年3月份,崇文工商分局接到6起关于北京恒久阳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公司销售的“唐恉康”胶囊,服用后出现不良反应的投诉。经调查发现,该分公司利用在社区举办预防保健讲座的机会,推销“唐恉康”胶囊,夸大该保健食品具药物治疗作用。
处理情况
经调解,该分公司退还16名消费者的购货款。崇文工商分局对其罚款5万元。
上榜理由
社区中经常会有一些人“义务”组织中老年人参加活动或外出参观,其真正目的是销售保健食品,并花言巧语宣传保健食品能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失眠等老年人的常见病。
销售光驱私用他人包装
案例回放
北京鑫亿达北方电子有限公司将进口的三星光盘驱动器进行刷标加工后装入使用第3082993号(图形)注册商标的三星光盘驱动器包装盒中用于销售。
处理情况
海淀工商分局对其罚款20万元。
上榜理由
侵犯商标专用权看似侵害的是商标所有权人的利益,实际上侵害的是消费者的利益。电子类产品的造假近年来不但逐渐增多,消费者也较难分辨。
聘来月嫂竟患有肺结核
案例回放
消费者边先生从北京一家政服务中心聘请月嫂工作。月嫂刘女士在边先生家中工作时,咳嗽症状越来越重,经医院检查是肺结核病,且其近3年都未取得健康合格证。
处理情况
经调解,该中心主动道歉,并一次性赔偿6000元。
上榜理由
从事饮水、饮食、保育等易使传染病扩散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延期交房引发群体投诉
案例回放
消费者王某等12户居民先后从怀柔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商品房,合同中明确规定交房时间。但房地产公司未能履行合同,消费者多次找甲方协商赔偿均被拒绝,消费者集体投诉至怀柔消协。
处理情况
经调解,经营者赔偿违约金共22437元。
上榜理由
近几年,房地产纠纷逐渐增多,成为投诉的热点问题,也是解决的难点问题。延期交房是其中发生率最高的问题之一。
轿车屡坏过保修期不管
案例回放
消费者殷某2001年9月购买了某品牌轿车一辆,一年后发动机出现异响。与厂家联系后,更换了一台发动机。2003年11月,该车发动机再次出现同等故障,厂家告知消费者已过保修期,不予解决。
处理情况
经调解,经营者为消费者更换发动机一台,并赔偿2万元。
上榜理由
经营者制定不平等的格式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由于目前缺乏相关法规,消费者在购车时还需擦亮双眼。作者: 王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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