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费这么花是“犯罪” 【都市锄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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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07:42 时代商报 | ||||||||
《潇湘晨报》3月10日报道,湘潭市审计部门查出,该市一家仅有15人的单位,2001年至2003年的招待费竟达到了163万元,而按照规定,这笔金额不应超过23万元。这些“花花公子”算起账来都很精明:顶头上司来了,“量单位之财力,邀首长之欢心”,为自己铺就日后顺利升迁之路;业务伙伴来了,慷公家之慨,结朋友之谊,下次去“回访”人家,绝无冷遇之虞。
可这不是败家子吗?!武亮/文并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