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对外来人员管理定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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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09:56 北京日报 | ||||||||
相关工作已列入政府今年重点调研课题 本报讯(记者汲传排)《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即将废止。记者从全国人代会上获悉,为加强对外地来京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本市可能要制定新的法规,相关调研工作目前已列入政府工作日程。
北京市委副书记强卫代表说,目前,北京对外地来京人员的管理和服务的法律支撑体系严重不足,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就管理来说,管理手段正在弱化,比如来京人员在京居住不办暂住证,在“收容遣送制度”取消后,就没有制约的手段,发展下去,到底有多少外地人在京居住就成为一个说不清的问题。就服务来说,暂住证也只是一张纸,与任何可享受的国民待遇几乎毫无关系,不能像户口本那样“威力”巨大,因此,在管理功能外,应该增加暂住证的服务功能。今年起,外地人可通过暂住证买车上牌照,就首度让暂住证与政府服务挂上了钩。 强卫代表透露,如何依法为外地来京人员提供更好的管理和服务,既能完成人口控制目标,又能保障他们在京的合法权益,已经列入了北京市政府今年重点调研的课题。调研工作将听取北京市民和外地来京人员的意见。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远谋代表认为,对外地来京人员的管理和服务,不能只说“控制”,没有解决问题的办法是不行的。“在废止《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的同时,应制定新的法规。当前着手进行调研,为立法积极准备是十分必要的。” 范远谋代表介绍说,虽然在“北京市5年立法计划”中没有将为外地来京人员立法的规划,但规划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需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如果实际生活中出现问题,立法应该紧紧围绕实际问题,加以解决。 网络编辑:康琪雪 相关专题:北京审议废止外来人员管理条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