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呼市人民法院将有一批人民陪审员上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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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10:25 北方新报 | ||||||||
本报讯(记者高瑞锋 通讯员江海渲)记者昨日从呼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完 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从5月1日起,呼市地区人民法院将会有一批人民陪审员上岗。这批人民陪审员除不得担任审判 长外,与法官享有同等权利。据了解,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23周岁;品行良 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数不得超过各个人民法院现任审判法官的总数,任期为5年,参加审判 活动时,享受由同级政府给予的补助。因为犯罪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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