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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逐步实现对工伤职工的社会化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10:30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记者 王萍

  本报讯 从今年起,伤残职工也将像退休老人一样,跟原所在企业脱钩。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将逐步实现对工伤职工的社会化管理,工伤医疗费用将由原来的企业与医疗机构进行结算,改变为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医疗康复机构直接结算。对工伤人员和遗属的长期补助费用也将逐渐实现社会化发放。

  据了解,去年,我省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达193万人,其中,企业职工为165万人。目前,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正制定有关工伤保险的配套政策,如工伤认定程序、劳动能力鉴定的办事规则、破产转制企业工伤职工的待遇如何衔接问题,以及有利于用工单位和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待遇等等配套政策均在年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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