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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谈人类克隆:不能将孩子和脏水一起泼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10:49 华夏经纬网

  第59届联合国大会3月8日以84票赞成、34票反对、37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批准了联大法律委员会上月通过的《联合国关于人的克隆宣言》,宣言要求各国考虑禁止各种形式的克隆人。中国、英国、比利时等国在表决中投了反对票。投反对票国家的代表在表决后纷纷发言,强调他们的国家将不受上述宣言约束,将继续允许治疗性克隆研究。

  原则:中国“四不”克隆人

  对克隆人不支持、不赞同、不承认、不接受是一贯态度

  昨天,国家科技部863生物工程中心主任王洪广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说,最初联合国想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公约形式限制各国从事克隆人的研究,“但有赞成的有反对的,最后就变成了宣言,也就是投赞成票的执行,投反对票的可以继续搞克隆技术研究,所以说这只是一个政治宣言,表明各个国家的政治态度而已,没有法律约束力。”

  王洪广表示,中国反对《宣言》的原因并不是赞同“克隆人”,而是因为这项宣言措辞太模糊。中国认为应禁止生殖性克隆即克隆人试验,不禁止以治病救人为目的的治疗性克隆研究。“我们对克隆人一贯的态度是四不原则:不支持、不赞同、不承认、不接受。”

  为此,我国科技部和卫生部于2003年12月联合发布了《人胚胎干细胞研究的伦理指导原则》,在该《指导原则》中,对克隆技术、使用范围都有严格的规范,提出坚决禁止一切以克隆人为目的的研究活动。

  原因:治疗性克隆太重要

  反对一切克隆就像“把孩子和脏水一起泼掉”

  为什么我们要坚持不能禁止治疗性克隆,就是因为它对人类的健康、生命太重要了。

  北京宣武医院细胞治疗中心主任张愚教授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用比较通俗的说法,把克隆后的干细胞或是受精卵放入母亲的子宫,孕育一个新生命,创造出一个“克隆人”,就是生殖性克隆;而利用克隆技术对干细胞进行“复制、改造”,以用于重建人类的组织、器官进行移植,从而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即是治疗性克隆。

  王洪广说,在《指导原则》中,是以14天为界限严格区分两者的,“胚胎干细胞发育到14天以后,再取其中所需部分,培育出所需器官就是不人道的了。”所以,以发育不超过14天的受精卵胚胎进行治疗性克隆研究不违背伦理。

  著名学者、中科院院士何作庥昨天对本报记者说,治疗性克隆对人类的意义非常重大,如果为了禁止“克隆人”就同时把治疗性克隆打进冷宫就好像“把孩子和脏水一起泼掉”。

  技术:克隆器官不怕“早老”

  克隆人面对的困难,比动物克隆或治疗性克隆大得多

  “目前,生殖性克隆仅仅在动物试验中进行过,而人类的克隆迄今全球仍然没有任何具有确定性报告。”据张愚教授介绍,从技术上来说,克隆人所面对的困难肯定比动物克隆或是治疗性克隆要大得多。在动物身上进行的克隆试验已经出现了一些难以预料的问题。如著名的克隆羊多利出生时正常,但它的死亡时间比研究人员预计的提前了很多。这就表示,克隆后的细胞的老化速度很可能要比正常的细胞快得多。“因此从现有研究水平来说,生殖性克隆应该被严格禁止。”

  “相比之下,治疗性克隆研究可能要更容易一些。”张教授告诉记者,在生殖性克隆研究方面可能遭遇到的“早老”等问题,对治疗性克隆研究也许并不算什么。“设想一下,如果一个50岁的肝癌病人需要新的肝脏组织来替代以前的问题部分,这个新肝脏可能只需要维持30到50年就足够了,所以老化就不成其问题了。”

  动机:美国的禁令有名堂

  投赞成票是为了限制某些主要靠政府力量资助研究的国家

  美国等国家对宣言投赞成票,难道要停止对克隆的研究吗?

  何作庥院士将美国等国赞同宣言的理由归纳为三点,“第一,它是基督教国家,他们的宗教认为上帝造了亚当和夏娃,再让他们共同繁衍,如果光是夏娃就能生孩子是不符合他们宗教理念的。其次,他们认为胚胎细胞也是人,也应该有人权。另外,美国禁了政府研究,而未禁民间,所以他的禁令是虚假的。我看是为了限制某些主要靠政府力量资助研究的国家。”“美国并没有停止相关克隆技术的研究。”王洪广说。美国联邦政府同意了该宣言,不见得各州就遵照执行,各民间的企业也没有遵守这样的禁令。据了解,美国科研机构从民间获得的科研经费支持往往比国家投入的还要多,所以,“国际禁令”禁得住国家投入,却禁不了民间。(记者王大鹏刘墨非 罗德宏——)

  来源:北京晨报 转自:新华网(来源:华夏经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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