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奖,却让他哭笑不得(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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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15:39 新民晚报 | ||||||||||
消费者购物抽奖获三等奖,而奖项却是让获奖者到四川成都的宾馆住一天,除了必须交纳20%的税金外,来回交通费等自理。昨晚,陶先生来电反映一件令他哭笑不得的事。 中奖高兴 陶先生不久前到共江路家乐福超市购物时,得到了一张抽奖券,他填写好相关信息,就扔进箱内。前两天,他接到店方的电话,通知他得了三等奖,要他在3月10日下午前去领奖。昨天下午3时,陶先生高高兴兴地赶到店里领奖。 领奖生忧 谁知店方告知,奖项是到四川成都一宾馆住宿一天,价值820元。要求他必须先缴20%的税金。陶先生马上由喜变忧了。除了要先交税金,自己还必须搭乘交通工具前往四川。不要说乘飞机来回要花一两千元,就是乘火车至少也要几百元的车费,当然还要搭上用餐等其他费用。陶先生说,这样的奖品谁还愿意领呢? 难以决断 于是,陶先生提出,这样的“奖品”简直是在开中奖者的玩笑,但假如在上海的宾馆住一天,倒也方便享受。但店方表示,这是规定,不能改变。考虑到中奖者犹豫不决,店方表示可以给一个星期的时间保留其领奖权。 本报记者方毓强特约通讯员王爱东 绍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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