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进展顺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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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16:12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3月11日消息(记者黎政祥实习记者王丽媛)记者今天从北京市农委了解到,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的一项重大政策举措,北京市委、市政府建立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实现城乡全面、统筹、协调发展,为山区农民实现就业增收、森林资源保护、首都生态环境建设等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北京市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进展顺利。 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实现了山区农民就业增收,使京郊农民得到实惠。全北京市4299
实施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保护了森林资源,使北京山区林业得到持续、健康发展。长期以来,由于没有建立起稳定长效的生态林补偿机制,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粗放,林木长势弱,生态、社会、经济效益难以得到充分发挥。实施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按生态林类型、面积确定管护人员,开展林木抚育和防止森林火灾、防治病虫害,使禁牧、禁猎、禁薪、禁垦、禁伐等五禁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实现由造林向营造林的根本转变,提升山区绿色生态屏障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综合效益,促进林业建设持续发展。 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使首都城市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北京市山区集体生态林面积912万亩,是全市生态环境建设和山区绿色生态屏障的主体,多处在水源保护、水土保持的重点地区。实施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止风沙危害的作用,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山川秀美、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景观,对建设世界一流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实现首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完善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工作,北京市各区县和市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生态林补偿机制的落实。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管护人员队伍的管理,根据山区农村实际,合理制定出勤天数和管护工作量;建立长期的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对管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管护人员素质;完善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尽快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形成市、区县、乡镇管理网络,及时、准确掌握山区生态林资源动态和管护人员基本情况。 加强督促检查。按照“责任落实、补贴带位”的要求,北京市林业局、北京市农委、财政局在每年6—8月进行一次联合检查,并把结果通报各区县,作为考核区县和年终总结表彰的依据。区县、乡镇要经常、不定期地开展检查活动,及时解决实际问题,以村为单位公布检查结果,作为兑现管护人员补偿资金的依据,确保管护人员上岗尽责。 加强林业站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乡镇林业站是实施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的具体技术管理部门,对搞好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北京市各区县把加强乡镇林业站建设作为搞好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的重要工作来抓。使每个乡镇林业站达到5—7人,定岗定责,保证人员工资待遇和一定管理经费,使其认真履行编制实施方案、作业设计,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检查验收、总结宣传、档案建设等职责,确保管护质量标准。 合理安排管理费用。按照事权财权统一的原则,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管理费用,分别由北京市、区县承担。北京市财政负责市级的管理经费,区县的管理费用由区县财政承担。 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一步宣传实施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的意义作用、政策措施,宣传实际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对违反政策、弄虚作假、不能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曝光,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编制管护科普守则,普及管护技术科学知识。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章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