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上任离任须申报财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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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18:02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鉴于大量腐败案由官商勾结产生,全国政协委员瞿世镜提交提案,建议全国人大立法,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并规定处级以及处级以上官员,上任与离任时须申报其本人及直系家属所有财产,隐瞒不报者依法严惩。 他建议,立法应规定,处级以及处级以上党、政部门公务员,在上任与离任时,须向有关部门申报其本人及直系家属所有动产、不动产;隐瞒不报者依法严惩;如果公务员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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