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奇帆:城市一平米房价应与人均月工资相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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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22:09 人民网 | ||||||||
人民网北京3月11日讯 记者陈智霞报道:目前,在局部地方出现的房地产过热现象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常务副市长黄奇帆今天下午在接受记者集体采访时说,“住房是老百姓安身立家的基础,房地产又是资本密集的产品,它的价格随市场的波动会引起社会很大一部分资本的波动,同时,房地产又是龙头产业,房地产的发展又会带动城市工业、第三产业的几十个产业的发展。因此,房地产的和谐发展是一个城市和谐发展的重要方面。”
黄奇帆说,作为政府,判断城市房地产是否过热,对房地产进行宏观调控,主要应在三个指标方面进行判断和调控。 一是从投资比例上,一个城市的房地产投资比重不能超过整个城市固定资产投资的25%,如果太高了,就不太正常,就要把比例降下来。 二是从需求空间上,如果一个城市人均住房面积超过了30平方米,那么大规模建房的需求就会下降;如果这时候还在大规模地建房,那么就可能存在房地产过热的问题。 三是从价格上,一个地方每平方米房子的价格应该大体等于有正当职业的群体的人均月工资;如果一个城市单位面积房价远远高于居民的人均月工资,则这个城市的房地产就不太正常,就需要政府进行调控,如增加一些集资房、廉租房等。 黄奇帆说,看一个城市房价会不会涨,不是看政府有没有能力开发或调控,而主要是看这个城市在未来十年人均收入会不会有大幅的增长,如果一个城市的人均工资在未来十年会翻番,那这个城市的房价肯定会上涨。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