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人课堂上带走3学生凸显校园门卫漏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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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2日02:05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章微 本报讯“还好只是带走学生回家借钱,万一拐走了怎么办?”昨日,一名读者致电本报热线,反映昨日上午发生在福州第三十七中学的怪事:一名外校“老师”进入三十七中,从课堂上带走了3名学生,并到其中一名学生家里向家长借走500元。事后,学生们和家长认为事有蹊跷,遂向110报警。
回忆:校外“老师”来找学生借钱 当事人小丽(化名)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她说,当时正上早上第二节课(大约9:30),一名自称是台江某小学老师的阿姨(约30岁上下,打扮得体)进入教室,问谁毕业于台某小。班上同学小叶、小柔(均为化名)认出这是她们小学二、三年级的音乐老师。 该“老师”把小叶、小柔带到教室外,询问家是否在附近,家长是否在家。她俩因为家远,家长上班,就喊来了同样毕业于台某小、家离学校只有3分钟路程的小丽。小丽并不认识这名“老师”,但也没多想,和小叶、小柔带着“有事找家长”的“老师”回家了。但谁也没想到“老师”是向家长借钱去的。 据小丽家长反映,“老师”称脚刚撞伤了要拍片,急借500元,下午或明天就还。看是自己孩子带回来的“老师”,小丽的家长没多怀疑就爽快地借出了500元。 “一路走来,老师脚明明不拐,为何到家里就疼得哇哇叫?”小丽三人起了疑心,她们想不通外校的老师为啥跑来学校,向以前学生借钱。有些后怕的小丽三人,在家长的指导下报了警。“因为是原来的老师,我们才相信她的。”小柔说。 目前,义洲派出所已介入调查。 走访:未核查证件记者被放行 这位“老师”是否为台某小老师,为何到外校借钱,还有待调查。但这名自称老师的女子,如此顺利地在课堂上把3名学生带走,校园安全漏洞令人担忧。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三十七中,大门紧闭,仅留传达室的小门出入。传达室的看门阿姨简单询问了“你是哪个单位”,“来找谁”后,让记者在来访登记本上登记。但记者只填写了身份证号码,看门阿姨没核对记者的身份证或工作证就放行了。 正值上课,记者随意走在教学楼各楼层,寻找小丽班主任的办公室。然后在空无一人的三楼数学教研室办公室坐下,等待小丽下课。 登记本上没有“老师”来访 记者特意查阅了来访登记本上的记录:3月11日上午,只有8:45小雷“送报纸”的出入记录,和8:50马某某(字太潦草)“修打印机”的记录,并没有台某小“老师”入校的记录。另外,按三十七中邢校长的说法,外来人员来访,回执单若无老师签字,不能离校。但这位“老师”就是在没有登记或者被核查身份的情况下,随意进出学校。 看门阿姨说,上午自己去看病,便让50多岁的母亲来代班。母亲不认识学校80多个老师,一听也是老师就放行了,也不知道没有老师签字,学生上课期间是不能离开校园的规定。 当时正在上课的语文老师吴晓红事后也承认,自己的警戒心不强。她说,因为台某小和三十七中是合作校,那女的一称是台某小的老师,自己也没多问就让她站到讲台上;加上有学生认得这个人,也就让她把学生带走了。 部门:校园专业保安已到岗1/3 “学校禁止校外人员进入。若家长或工作来往人员需要入校,门卫必须征得有关老师或校长的同意,才可放行。”福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卫旗说,目前很大一部分学校的门卫,都是聘请下岗职工或离退人员,负责开关门、收发报纸信件,没有经过专业的保安培训。“为此,福州市教育局要求今年新学期起,市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必须配备校园保安,其他区属学校根据自己力量逐步到位”。 王卫旗表示,校园保安必须聘请有资质的保安公司的专业保安,并在师生在校时段,建立适当值班巡逻制度。目前,福州市直属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园保安已经到岗1/3左右。 感谢福州黄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0591-87095110提供线索,奖励1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