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法不容污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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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2日03:1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据新华社电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陈云林11日就少数“台独”分裂分子恶意污蔑、攻击《反分裂国家法》,向记者发表谈话。 陈云林说,全国人大制定的《反分裂国家法》,体现了我们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前景的一贯主张,也体现了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容忍“台独”的共同意志,得到海内外中华儿女的普遍赞同、拥护与支持。但是,少数“台独
陈云林强调,《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法律。这部法律以大部分篇幅规定,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交流,促进两岸直接“三通”,保护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积极推动两岸平等协商和谈判,体现了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什么问题都可以谈的诚意。 陈云林表示我们真诚地希望广大台湾同胞和社会各界有识之士,不受“台独”分裂势力的欺骗和蛊惑,与我们共同努力,推动台海局势向着和平与稳定的方向发展。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