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为县域金融服务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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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2日04:12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北京专电(记者陈茁)农村要发展?熏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持。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杨子强代表认为,国家应出台一部法律,对农村金融体系的建立和县域金融机构业务行为作出规定,激励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投入。 杨子强代表认为,应及时制定《县域金融服务法》,对县域金融体系、县域金融机构支农义务,对县域金融机构的监管及扶持、农业保险与再保险等建立明确的制度。尤其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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