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工商公布十大打假案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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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2日08:25 潇湘晨报 | ||||||||
三大案例坑农害农1.某种业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种子,非法获利4464元。长沙县工商局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当事人赔偿村民人民币27720元。2.浏阳市某生产资料公司2004年3月至4月,将不合格的复混肥厂生产的2000袋复混肥销售给浏阳、醴陵等地的肥料经销商,被浏阳市工商局查处。3.长沙县工商局发现长沙市某公司于2004年元月28日和5月7日,从宁乡县某物资公司购进冒用常州农药厂厂名生产的“扑虱灵”250件,并对外销售。经送法定检测机构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产品。
饲料经营部倒卖“陈化粮”长沙市某饲料经营部于2004年7月7日从湖北省洪湖市洪湖浪米业有限公司购进“陈化粮”加工的饲料米,在长沙市中山码头和其门面内对外销售。其中大部分流入建筑工地。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予以封存,现场查获44.76吨,后经工商部门努力追缴,幸未流入口粮市场。 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1.长沙县工商局在检查中发现姚某于2004年3月从安徽省蚌埠市马城乡购进不合格的豆粕4.2吨和两种牌子的麸皮15吨,并于3月15日转手销售给黄花镇“某饲料店”,三个品种总货值23360元。2.某某牌系列乳饮料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确定为不合格产品。经查明,2004年5月22日,当事人从浙江省玉环县某乳饮食品有限公司购进次此品牌乳饮料4个品种,共4500件,购进金额为27000元。 销售不能保障健康的产品1.长沙市工商局雨花分局在市场检查中,对当事人朱某销售的粉丝进行了送检,经法定检验机构鉴定,发现当事人所销售的粉丝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2.望城县某食品公司在2003年11月到2004年3月期间,先后从另一食品公司收购三级品作饲料销给农户冲抵货款,当事人将其中272公斤三级品重新更改生产日期,这些产品后被鉴定为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 加工销售“黑心棉”床垫2004年5月18日,长沙市工商局岳麓分局接群众举报——岳麓区某床垫经营部加工并销售的床垫是利用“黑心棉”制作的。经工商部门送法定检验机构鉴定,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产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