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要有新动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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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2日08:57 东方网-文汇报 | |||||||||||||||||
文/本报记者邵岭邵珍
冯淬委员指出,传统文化正在遭受外来文化的巨大冲击,表现之一就是过分重视外来节日,而民族传统节日不受重视,特色文化得不到保护和传播。 唐浩明委员和王观代表认为,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重阳节等传统节日和春节一样,都是最具广泛性和代表性的传统节日,应该被纳入国家法定节假日体系。这些节日除了发挥传承、传播中华文明的重要作用之外,还起到了文化纽带和精神桥梁的作用,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凝聚海内外中华儿女。 抢救少数民族文化 “如不加紧抢救、保护少数民族文化,就是对历史的犯罪,对文化遗产的犯罪。”“两会”期间,政协委员冯骥才的发言,引起了许多人的共鸣。 作为少数民族文化的热爱者,李燕委员对民族个性文化的消失感受最深:过去,推开一扇老门,看到的是400年的历史,听到的是一个民族独有的语言。而今天,在牛仔裤和流行音乐的面前,民族个性文化逐渐消失。 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需要法律法规 庞巨丰等委员指出,目前,我国尚无一部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法律法规。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以及民间老艺人的陆续去世,我国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如果得不到有效保护,将面临失传或消亡的危险。他们建议: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应成为我国司法保护的重要内容。希望国家通过制定有关法律法规,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在继承中不断得到发扬光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