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海关实施守法便利通关程序 出口货物 4小时可通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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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2日09:16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谢思佳 通讯员/朱珠)昨日笔者获悉,黄埔海关将于15日起在黄埔老港、黄埔新港、新沙、广州开发区推广实施“守法便利通关程序”:对于达到海关诚信评价要求的出口企业,提前报关的货物,到港后4小时以内放行;对未提前报关的货物,当天放行。此前,进出口货物的平均通关时间为2天。由此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海关总署副署长兼广东分署主任孙松璞这样形容:“如果海关日验放货值10个亿,那么货物提前一天通关,广东省每天就能多出口10个亿的货物。”
对于“守法便利通关程序”,黄埔海关关长李佩林一言以蔽之:“管得住,通得快。”据悉,该关将应用信息化手段为企业提供提前申报、先放后税、无因不查验等多项优惠措施。政策对申请企业没有地区、注册地、经营业务、大小的限制,符合海关诚信评估要求的都可以申请。 见10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