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法庭维权九成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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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2日11:10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民壹 赵兴武 记者 殷骏)昨天下午,市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消费者维权案审理情况。去年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消费者维权案174件。在已审结案件中,消费者胜诉比例超过90%。 去年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消费者维权案174件。因产品引发的诉讼有134件,因服务引发的诉讼有40件。这其中,有四成诉讼以经营者主动退赔而平息;在判决结案的诉讼中,消
对此,有关法官表示,消费者的高胜诉率表明,大多数消费者能够以正确和理智的心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他们索赔请求合理合法,总体上未出现维权失当的问题。 目前消费者维权,已从单纯物质消费领域,向精神消费领域扩展。图书、名人字画、婚礼录像等产品已进入维权视野。如刘先生在结婚当日,聘请某婚庆公司全程拍摄。不料,该公司因遗失录像带而无法提供婚庆光碟,最后被法院判赔5000余元。 虽然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依旧是消费者维权重点,但消费者因人格尊严权受侵犯而引发的诉讼,呈上升趋势。如吴女士在某水上乐园更衣室,竟赤身裸体遭遇两男子殴打。为此,法院认为水上乐园管理部门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致使消费者人格尊严和隐私遭受侵犯,应赔偿损失。 知假买假的索赔行为,也得到了司法保护。我市法院在审判实践中,肯定知假买假者的消费者身份,以及他们索赔行为的合法性。只要其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就给予充分保护。 昨天新闻发布会上,市中级法院还公布去年法院审理的十大消费者维权案。这十大案件,涉及产品质量、欺诈、虚假宣传、服务瑕疵,以及消费者的安全保障和知情权保护等类别。 (编辑 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