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两卖被判赔5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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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2日13:30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济南讯 一市民花50万元“买”了一处房屋,谁想房产商竟然将房子钥匙交给了他人。近日,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房产商向该市民返还购房款50万元,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及利息。 2000年11月3日,市民王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买某小区2号楼3单元401室房屋的合同,房款50万元,并随后付清,但交房期限已过,房地产公司却迟迟不交房。2004年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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