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老伴同房有障碍 7旬老汉要求离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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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2日14:40 扬子晚报 | ||||||||
72岁的王老汉认为在夫妻性生活上妻子有障碍,自己的要求得不到满足,感到很痛苦,于是将比自己小一岁的妻子罗老太告上了法庭。法庭上,妻子罗老太反称王老汉常用性药摧残她,随即提出1万元的赔偿。近日,重庆江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对此案作出了宣判。 王老汉与罗老太都是退休多年的工人。2002年8月,两老经人做媒认识、恋爱,并于当年的11月4日登记结婚。
结婚之初,两老的关系一直不错。但好景不长,在长久的共同生活中,这对老夫妻常为经济开支和家庭琐事等发生争执,再加上夫妻性生活不和谐,双方的关系变得日渐糟糕。从2004年7月开始,两位老人闹起了分居。 分居5个月后,72岁的王老汉将比自己小一岁的妻子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法院在通过两次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原告、被告双方感情破裂,已不能相处共同生活,原告王老汉请求离婚,法院予以支持。但被告罗老太称原告王老汉使用性药摧残其身体,要求原告赔偿一事,因罗老太对其主张并未举证证明,故要求原告王老汉赔偿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据重庆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