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决议表示完全赞同制定《反分裂国家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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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2日15:4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顾钱江 陈斌华)12日闭幕的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在政治决议中表示,完全赞同制定《反分裂国家法》。 决议说,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中国的核心利益。制定《反分裂国家法》,体现了我们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实现和平统一的一贯立场,表明了全中国人民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决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
决议说,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有利于团结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共同推动祖国的和平统一大业,有利于遏制“台独”分裂势力的分裂活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 决议说,会议要求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人民政协的各级组织和全体政协委员,广泛团结海内外一切爱国人士,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活动,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促进祖国完全统一做出积极的贡献。 决议说,保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繁荣稳定意义重大,不仅关系到香港、澳门的未来,而且关系到整个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积极主动地团结广大爱国爱港爱澳人士,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为维护和促进香港、澳门的繁荣稳定和不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