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司法人员仅会办案是不够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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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2日17:48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王远) 昨天下午,北京团代表继续审议两院报告,大家对法院与检察院的工作提出了不少建议,来自政法界的代表还专门谈到了司法机关应当如何提高人员素质及办案水平。 强卫代表:办案人员不足成发展瓶颈
随着社会发展,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也遇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比如人员编制不足和日益增长的案件数量间就存在着矛盾。1993年法院系统一年审理案件7万余件,后来突破10万件成了当年的大新闻,可去年一年法院审理案件多达30万件,人均审理案件由1993年的31件上升到了去年的160多件,而这么多年来法院系统的审判人员仅增加了99名,人员不足已经成了制约法院、检察院发展的一个瓶颈。 秦正安代表:仅会办案是不够的 法院、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应当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还要担负平息社会矛盾的重任。像在涉及国有资产的案件中、涉及拆迁的案件中、涉及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的案件中,如何树立大局意识,如何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问题,都是需要办案人员思考的地方。 过去我们的办案人员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确权”,现在看这还不够,应当在判一个案子的同时,化解一个社会矛盾,平息一个社会纠纷。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还要体现法律的价值,这就给现在的办案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要提高司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方工代表:适当放宽司法考试门槛 为了提高司法部门人员的素质,国家有关部门组织了统一的司法考试,提高了从事司法工作的门槛,从长远看这确实有利于保证我国法制建设的水平。但是这也带来了新的问题,近年来司法考试的难度较大,去年的通过率只有11.2%,这还是全国的平均水平,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说可能通过率还要低。这一情况使司法系统在用人机制遇到了困难,办案人员严重不足,应当说是没有考虑到地方差的因素。因此我建议应当在一些地区适当放宽考试的标准,同时扩大司法人员挂职锻炼的规模,选拔有精力、有能力的人才到欠发达地区挂职锻炼,既锻炼了干部,又解决了当地办案人员不足的情况。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