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出台关于加快煤炭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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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2日17:50 新华网 | ||||||||
新华网呼和浩特3月12日电(记者吴国清)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为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全区煤炭资源,促进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将煤炭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切实解决煤炭行业存在的小煤矿数量过多、产业集中度低、产品结构单一、深加工和就地转化率偏低等结构性矛盾和问题,特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煤炭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提出以下原则、目标和任务:
一、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坚持“保大压小”和“转化增值”的原则,运用资源整合、运力调整、优化资源配置等手段,鼓励建设亿吨级煤炭基地、千万吨级煤炭集团、120万吨以上矿井。依法淘汰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小煤矿。鼓励煤炭企业加大煤炭深加工和就地转化力度,延伸产业链条,开发生产高附加值的煤炭化工产品。 二、经过3年的资源整合重组、矿井技术改造和依法淘汰关闭,到2007年底,全区地方煤矿矿井数量由现在的1100余处减少至700处左右,矿井数减少40%;主要产煤地区矿井规模均在年产30万吨以上,矿井全部实现正规回采,矿井回采率由现在的30%提高到60%以上;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下降为0.4以下,其中,国有重点煤矿下降为0.1以下,地方煤矿下降为1.0以下;矿井全部装备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主要产煤盟市、旗县全部建立瓦斯远程监控中心,实现瓦斯联网监控。 三、经过3年的煤炭产品结构调整,到2007年底,全区原煤就地转化率达到50%以上,其中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通辽市、乌海市就地转化率达到60%以上,阿拉善盟、包头市、巴彦淖尔市、赤峰市就地转化率达到40%以上。全区原煤洗选率达到50%以上,其中阿拉善盟、乌海市、包头市达到70%,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赤峰市、通辽市、呼伦贝尔市达到40%以上。(完)(责任编辑:常黎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