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代理香港特首职务 新特首人选7月10日选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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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2日20:5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3月12日电据新华社快讯:曾荫权宣布,根据基本法第53条的规定,由他代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职务。同时他将继续出任政务司司长。他已经邀请所有行政会议成员和主要官员留任并取得了他们的同意。 曾荫权说,新的行政长官人选的选举将依法于7月10日举行。依照基本法,新产生的行政长官的任期将是第二任行政长官余下的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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