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话漫画:车内挂饰闯了祸(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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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3日00:1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广州一名车主因为在车前窗悬挂了一个饰物,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交警依据的法规是去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该条例规定:“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是违法行为。车主不服,说:“我挂的东西没有妨碍我的视线呀!”更将交警部门告上法庭。 这单官司的关键点在,判断妨碍视线的标准是什么?如果没有一个相对刚性的标准,难免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争拗中。人们期待判决结果———到底是执法者的错还是被罚者的错,抑或是条文本身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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