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狱警失职致两死囚脱逃案一审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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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3日03:5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昨日记者从南充有关部门获悉:震惊公安部和司法部的四川省川中监狱死囚陈三富、洪金星冲破重重关卡越狱一案牵出的民警涉嫌失职案一审有了结果:程军跃等5名狱警犯过失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近日均被南充市高坪区法院判刑。 [检方指控]·层层漏洞
卷帘门钥匙,竟交犯人管理 2004年12月27日、28日,南充市高坪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程军跃、张跃辉、蒋永刚、熊平、陈志等5名监狱民警失职案。记者几经周折,才基本弄清5名狱警的基本情况:程军跃原是川中监狱育新学校技术教研室主任、二级警督,张跃辉原是十监区监区长、一级警督。蒋永刚原是十监区民警,熊平、陈志均是八监区民警。 庭审中,高坪区检察院指控:程军跃违反规定,将只能由民警管理使用的育新学校卷帘门钥匙交给犯人监督岗的陈某(监狱犯人),致使钥匙脱管。3月28日,陈三富从陈某手中骗取了钥匙,陈三富、洪金星得以进入育新学校教室,锯断教室窗户钢条,逃之夭夭。 案发时,狱警围观罪犯下棋 在法庭上,检察院指控:3月28日,十监区值班民警张跃辉、蒋永刚组织罪犯吃罢晚餐,张跃辉到监区巡查巡视,围观罪犯下棋,蒋永刚也到监区巡查巡视,导致监区大门值班室长时间脱管,罪犯陈三富在此期间趁机溜出监区大门。 罪犯溜出门,狱警没发现 检察院还指控:3月28日,八监区值班民警熊平、陈志均在值班室值班,但是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没有严格监控,导致罪犯洪金星溜出八监区大门。 [狱警叫屈]·开脱罪责 “犯人管钥匙,是监狱惯例” 程军跃辩称:把育新学校卷帘门钥匙交给犯人监督岗管理,这在监狱是惯例;案发当天,不该我值班;钥匙只是二死囚逃跑的一个间接原因……因此,在“3·28越狱案”中,我无任何失职行为。 “看罪犯下棋,是为防止赌博” “罪犯陈三富溜走时,十监区大门无人看守。”对此,张跃辉、蒋永刚称,当时他们到监区巡查巡视,是一种履行职责的行为。张跃辉还称,看罪犯下棋,是为了防止罪犯赌博,这也没过错。张跃辉、蒋永刚也承认:当晚的确没有注意到对监区大门的监控,但这属于罪犯脱逃的“一般原因”,不构成犯罪。 “管理漏洞,责任不在基层” 熊平、陈志也在庭上陈述了“委屈”:监区大门设置罪犯门岗协助民警管理,这也是监狱的惯例,当晚,罪犯门岗未向我们报告,就放罪犯洪金星到监狱球场看球,这是监狱管理上的漏洞,责任不能由基层民警来承担。洪金星在看球时脱逃,这不是我们的责任,我们没有失职。 [一审判决]·构成犯罪 犯失职罪,5人均被判缓刑 高坪区法院审理认为:监狱领导曾多次强调育新学校卷帘门钥匙只能由民警使用,严禁交给罪犯管理,说明卷帘门系监狱要害部门。而程军跃将本该自己保管的钥匙交给罪犯管理,失职行为是存在的;张跃辉、蒋永刚、熊平、陈志在值班过程中,虽未离开岗位,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相互配合不够,监管力度不强,疏忽大意,造成二死囚脱管、失控。 合议庭认为,程军跃等5名民警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侵犯了国家监管机关的正常活动和监管秩序,均构成了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程军跃、张跃辉、蒋永刚犯过失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熊平、陈志犯过失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记者汪仁洪李罡 最新进展 越狱两死囚至今未归案 去年3月28日晚8时许,四川省川中监狱发生一起震惊全国的“死囚越狱案”。该监狱十监区死刑犯陈三富与同监狱八监区死刑犯洪金星相互勾结,精心策划,越过有重兵把守、高达6米多的电网高墙后,在外围涉黑人员黄忠等的接应下逃之夭夭。2004年5月,黄忠在成都春熙路被警方抓获。而陈、洪二人至今杳无音信。公安部和司法部已将二人列为A级逃犯向全国通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