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被查出挪用公款160万元 “体育蛀虫”狱中又加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3日04:2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因贪污、挪用公款460万,曾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的原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财务处处长贺生富,在坐牢半年后,又被查出另一笔挪用公款160万元的犯罪事实。 记者昨天获悉,北京二中院终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与原罪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7年。据悉,1997年,贺生富升任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财务处处长。1999年,北京国通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玉向贺生富借款450万,为生意做担保,后分文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