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每套住宅至少一间要有日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3日07:56 东方早报

  早报讯

  据《北京晚报》报道,一天到晚见不到阳光的住宅今后将不允许再建了。建设部从3月11日开始在其网上公示《住宅建筑规范(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朝向获得日照。

  据了解,由于设计上的缺陷,目前全国一些塔楼阴面的房子有的整日见不到阳光,房屋日照不足、采光不好一直困扰着不少购房者,成为导致业主与开发商发生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刚刚在网上公示的《住宅建筑规范(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朝向获得日照,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日照。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有外窗。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既有住宅如何按照规范改造目前还在研讨中。

  规范同时明确,非日照朝向的住宅,居室开窗的外墙与其他建筑应保持一定距离,当相邻的其他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时,水平间距不应小于相邻其他建筑高度的1/2;当相邻的其他建筑高度大于60米时,水平间距不应小于30米。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东方美女
迷人风情性感姿态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