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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猎捕野生动物 栖霞市3家无证业户被依法取缔(2005-03-13 07:58:52)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3日07:58 水母网

  水母网3月13日讯近日,栖霞市对该市的野生动物市场进行了集中整顿,3家无证业户被依法取缔。

  为打击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各种违法行为,近日,栖霞市对该市的野生动物市场进行了集中整顿。整顿范围包括:非法猎捕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未取得狩猎证或未按照狩猎证规定猎捕野生动物的、非法出售野生动物的以及非法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行为。桃村
镇农贸市场一不法业户因非法出售野生保护动物獾被当地林业、公安部门查处。执法人员在烟青一级路与桃村铁路交叉段依法取缔无证经营业户2家,没收非法出售的野生保护动物一大宗。(夏红尧)责任编辑:姜莉(来源:水母网--烟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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