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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建华请辞报告获得国务院批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3日08:08 大连晚报

  董建华请辞报告获得国务院批准 新华社3月12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全体会议,批准董建华先生辞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职务。温家宝总理签署了国务院第433号令,即日生效。

  温家宝总理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中央政府对董建华先生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工作是充分肯定的。董建华先生经慎重考虑,提出辞去行政长官职务,并于3月10日向
国务院呈送了辞职报告,体现了他对香港、对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

  温家宝说,行政长官缺位后,香港特别行政区应依照基本法第四十五条和附件一的规定,在六个月内选举产生新的行政长官人选,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链接董建华请辞报告国务院:

  本月8日,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转来全国政协有关本人被提名为全国政协副主席建议人选的通知。

  自去年第三季度以后,我一直在思考辞去行政长官职务的问题。一方面,香港经济已出现了良好的复苏势头,并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趋势,政治和社会状况也逐渐稳定下来;另一方面,由于年岁渐高,我已明显感到自己的健康状况大不如前。基于对香港、对国家负责的态度,我经过慎重考虑,现向中央政府正式提出辞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职务的请求。

  恳请中央政府体察我的实际情况,批准我的辞呈。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董建华二00五年三月十日

  作者: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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