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代表委员热议机会公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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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3日09:30 东方网-文汇报 | |||||||||||||||||
全国人大代表王元成:由于国家没有明确具体的公平就业的法律规定,各单位自行制定用人的标准和条件,这使得就业市场掺杂了一些偏见。例如,年龄歧视,许多单位设定了35岁的年龄门槛,造成相当一批人员流动难、择业难、发展难;性别歧视,在许多领域,女性就业比男性更加困难;另外,还有户籍上的歧视、学历歧视等等。他建议,国家要在尊重用人单位自主权的同时,尽快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让求职者、用人单位在法律的框架内选择和被选择,在全社会营造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全国政协委员吴敬琏:机会不平等是我们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我们常提的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但社会上也有要求平等优先的。平等有机会平等和结果平等之分。按照外国学者的观点,机会平等则与效率正相关,机会不平等是我们现在突出的问题,需要着力去解决。 全国政协委员赵喜林:政府必须确立机会平等和按照贡献进行分配的规则,才能真正、充分、持续地激发社会活力。机会平等的规则要求摈弃先赋性特权、身份等级等不公正因素的影响,保证每一位社会成员能够有一个平等竞争的条件,能够得到公正对待,从而拓展自由创造的空间,最大限度发挥自己的能力。 全国人大代表严少华:城乡教育条件不同,必然造成城乡居民知识技术不平等,就业机会不平等。城里人有的各种补贴,农民都没有,城里人有社会保障,但农民没有。只有进城农民享有与城里人同样的机会,他们才能真正地融入城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