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今言:冷漠买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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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3日10:36 沈阳今报 | ||||||||
小石潭 背景事件 今报一版11日报道,3月6日下午在新华广场附近被小黑板砸伤的赵老汉,因为伤势严重过世了。苦寻小黑板主人不得的赵老汉女儿请求法律援助。和平区法律援助中心接手这桩
好端端的一个人,走在路上就丢了性命;明晃晃挂着的小黑板,出了事儿愣是找不到主人。在震惊、愤怒之余,为一群黑板“主人”被起诉感到欣慰。 毫无疑问,事件的真正责任者只有一个,其他人都在跟着“背黑锅”。之所以会有一群小黑板的“主人”被推上了被告席,是因为无法指认谁是真正的责任者,而又必须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者利益。 针对这类情况,《民法通则》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确立了“有因管理”和“无因管理”的法律条款,从而落实相关群体的全部法律责任,使真正的责任者不能逃脱部分责任,使无辜的受害者利益尽可能地得到保全。 相信那些“背黑锅”的心里都在叫冤,可笔者认为一点也不冤:黑板不是小得难于发现的芝麻,也不是会跑动的苍蝇,而是平日里就挂在某个地方,可能还公示着什么内容,周围的单位和个人天天都能看到的,知道谁是他的主人。可是出了事以后,大家都充当起了“老好人”,每个人都不肯说出实情,让70多岁的老人屈死。不知道这些人的良心和道德哪儿去了,你们不愿指认真正的责任者,那么就应该同责任者一起买单———这也是为你们的冷漠交了一笔学费。 一块小黑板肇事,一群“主人”被告,这可笑又可气的现象,对每个人都是一次深刻的教育。 在这个社会里,别人关乎着你,你关乎着别人。试想“躲进小楼成一统,任尔东西南北风”的处事态度,道德不允许,法律也不会允许。公民,请秉持你的道德,负起你的责任。 | ||||||||